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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
加速性损伤
2018年11月21日
烟台刑事辩护律师
头部静止时,被突然而来的木棒、铁棒、石块等物体击中,头部由静止状态转变为快速向前运动所造成的脑损伤,称为加速性脑损伤。在这种受力的方式下,脑损伤主要发生在暴力打击点下面,称冲击伤,而暴力作用的对侧产生对冲伤常较轻。但拳击致伤时却有不同,当拳击运动员被带软拳局的圈击中时,受击部位下面的脑损伤较轻,而对冲侧可发生桥静脉撕裂产生急性硬膜下血肿,如诊断、手术延迟,亦可致命。
文章来源:
烟台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张福旭
[莱阳]
山东今政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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