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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男子借“大青山”生财 涉案7000万被捕
2018年11月21日  烟台刑事辩护律师

借“大青山”生财 涉案7000万

  李旭东涉嫌四宗特大经济犯罪 警方侦结完毕将于近期移交省检察院依法

  4月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甘肃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肃大青山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李旭东涉嫌特大经济犯罪一案已被警方侦结,将于近期移交省检察院依法起诉。

  省公安厅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员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警方历时一年的,发现李旭东在大青山土地开发中涉嫌特大诈骗犯罪、特大倒卖土地犯罪、特大偷税犯罪和特大合同诈骗4项罪名。据悉,李旭东现年47岁,大专文化程度。2006年4月27日,李旭东因涉嫌特大诈骗犯罪被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立案侦办。现已查明,自199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旭东采用各种欺骗手段,诈骗银行巨额贷款数千万元。同时,李旭东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偷逃国家巨额税款近2000万元,给国有资产及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2006年7月底,李旭东在陕西咸阳机场被甘肃警方依法,8月6日被警方,9月8日被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员正表示,李旭东涉嫌特大经济犯罪一案现已被警方侦结,案值达到7000余万元,将于近期移交省检察院依法起诉,而本案涉及的其他人员,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文章来源:烟台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张福旭[莱阳]
山东今政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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